男子寻刺激抢劫5元被判3年3个月

今年1月,扬州一女子下班路上遭遇抢劫,身上仅有的五块钱被抢走,警方4个小时就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。原来,事发当晚,刘某与妻子发生口角,为寻刺激证明自己,便尾随受害人并实施抢劫。

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:根据法律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鉴于刘某有坦白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 


新浪微博: #男子寻刺激抢劫5元被判3年3个月# ;

4.8 5 投票数
沙雕指数

您可能还喜欢...

订阅评论
提醒
0 评论
内联反馈
查看所有评论
0
希望看到您的想法,请您发表评论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