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讨要11.6万加班费反被指恶意加班

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,近日,北京某公司员工称其周末和平时加班1200.8小时,要求公司支付11.6万元加班费。而公司只认可54.5小时有效加班,并声称该员工绝大部分时间均存在延时打卡情形,且存在休息误打卡情形。超过部分为虚假加班,恶意加班。对此,双方对簿公堂。最终,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该员工延时加班工资5.6万元。


新浪微博: #员工讨要11.6万加班费反被指恶意加班# ;

4.5 2 投票数
沙雕指数

您可能还喜欢...

订阅评论
提醒
1 评论
最多投票
最新 最旧
内联反馈
查看所有评论
aaaaaaa
1 年 前

恶意?

1
0
希望看到您的想法,请您发表评论x